【直属部报道】学法律,就是要更好地树立法制观念,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西安路街道办事处是与直属部法学专业长期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之一,4月15日上午,04秋法学本科和专科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青羊社区西安路街道办事处为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同学们热心积极地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详细解答。其中有位漆先生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漆先生单位规定的试用期超过半年,以致所交社保金期限未满一年,生病时用不到社保卡。同学们根据法规为漆先生出谋划策:首先,仅从用工单位设定的试用期过长来说就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期限的规定;其次,因用工单位设定试用期过长导致晚交社保而使员工在生病时用不到社保卡,应先找用工单位协商,如与用工单位协商未果,可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甚至上诉法院进行解决。
此次活动得到了青羊区西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也受到了社区住户的欢迎和好评。同学们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这也充分体现了直属部开展实践性环节的最终目的。
咨询活动现场(一)
咨询活动现场(二)
咨询活动现场(三)
咨询活动现场(四)